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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社会实践补充通知-团市委阳光使者专项行动

供稿: 计算机学院团委    摄影:    发布日期: 2018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:

各基层团支部:

团市委关于开展“乡村振兴 青年作为”阳光使者专项活动的相关通知见附件:《团市委关于开展“乡村振兴 青年作为”阳光使者专项活动的通知(节选)》

具体工作安排:

1、预报名(6月1日至至6月7日)

各学生团队可查看附件4,也可登录http://www.voics.cn(智惠乡村志愿服务中心官网)了解386个行政村的详细资料,选择本团队感兴趣的乡村,并于6月7日前进行预报名。预报名方式为关注“北京学联”微信公众号(beijingxuelian_2015),点击“乡村振兴”进行报名,团市委会整合预报名情况,合理安排各小队实践地点,并于6月10日之前反馈给各高校。

2、团队申报与审核(6月10日至6月20日)

各实践团队结合最终确定的实践地情况,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(见附件1、2、3),并于6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(附件1、2)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,地址:良乡校区校医院317室,电子版材料(附件1、2、3)发送至邮箱:gongxinglu@126.com实践团队成员人数为6至12人,每个实践团队至少配1名指导老师,实践周期不得少于7天。经校团委审核、推荐,团市委会同相关组织单位,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、遴选,6月30日之前,确定参与本次实践的团队名单。

3、团队培训(6月30日至7月10日)

由团市委牵头,智惠乡村志愿服务中心协助设计培训内容及开展示范培训,并发放本次活动所需相关物资与调查问卷,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开展其它相关培训。

4、开展实践(7月至8月)

由智惠乡村志愿服务中心协调各实践地,为参与本次社会实践的大学生设计完善的出行路线,安排专职的对接人员,确保实践团队在短时间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。实践团队应配合实践地的工作安排,每个实践团队均需参与“乡村振兴”调查活动,完成10-20份电子问卷。参与小队成员每完成一份问卷,经审核有效后,可获得一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长认证,并可获得志愿服务证明。

5、成果验收(9月初至11月中旬)

6、评优展示(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)

 

请查阅附件,按照通知中的要求申报“乡村振兴 青年作为”阳光使者专项活动。


( 审核: 奚英伦)